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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咨询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9 09:22:00    

咨询: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 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分段累进制报销计算时,累进费用为本年度参保职工已结算的历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中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累计医疗费用。

咨询: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的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烟台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较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

咨询:我对象是济南的参保人,他缴纳的是济南的医保,现在烟台住院,是否可以按照烟台的政策进行报销?

答复:不可以。异地就医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执行参保地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您如需办理异地就医业务,可咨询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相关政策。

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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