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寻求解决:
申请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复议机关: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期限: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所需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诊断证明等)。
起诉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被告: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受理法院: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经复议后起诉: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举证责任:劳动者作为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工伤认定结果存在错误。
建议
行政复议:相对简便快捷,适合初步质疑工伤认定结果的情况。
行政诉讼:更为严谨,适合经过行政复议后仍对结果不满的情况,需要充分准备证据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