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征遗产税税额 = 应征税遗产净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代位继承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
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不超过80万的部分,税率为0%;
超过80万至200万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万;
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5万;
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75万;
超过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175万。
示例计算
假设被继承人的遗产净额为600万元,按照上述公式和税率计算:
600万 × 0.5% = 3万元(最高扣除五千元,因此实际扣除3万元)
600万 - 3万 = 597万
597万在80万以下,税率为0%;
超过80万至200万部分(397万),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万,税额为397万 × 20% - 5万 = 75.4万;
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197万),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5万,税额为197万 × 30% - 25万 = 44.6万;
超过500万至600万部分(100万),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75万,税额为100万 × 40% - 75万 = 25万。
0 + 75.4万 + 44.6万 + 25万 = 145万元。
因此,遗产税为145万元。
建议
具体计算遗产税时,建议详细列出所有可扣除项目,并按照超额累进税率逐一计算。
由于遗产税计算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律师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