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办理暂住证(现称为居住证)的步骤如下: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房屋租赁协议或居住证明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如果是单位上班并且提供住宿的,由单位申报办理
如果是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申报办理
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申报办理
网上办理:
通过“吉事办”小程序或APP进行暂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
填写相关信息,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证
现场办理:
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
填写暂住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审核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有的需要5元工本费)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将办证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首次办证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每证20元工本费
合成人像和个人化信息,经逐级审核后上传制证信息到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安排制证
出具受理回执
建议选择网上办理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更加便捷,可以节省时间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的麻烦。如果选择现场办理,请确保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