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海关警告是指海关对行政违法的当事人提出谴责和告诫,以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并防止其未来再次违法。这是一种申诫罚,属于国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正式否定性评价。海关警告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具体适用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这种处罚措施相对较轻,适用于
不可抗力是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和意外事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的要件包括:不能预见: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情势变更的规定在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中有所体现。具体规定如下: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此外,如果因不
不利后果通常指的是 对当事人不利的各种后果,这些后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法律责任:法律直接规定的后果,如受到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程序上的权利丧失:例如,在诉讼中未能及时提供证据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进而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强制措施:法律通过强制力要求当事人做出某些行为,如强制出庭、强制执
汽车肇事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和协商,达成一致后制作《调解书》,并由交警部门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携带《调解书》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或事后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一同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